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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民眾常常問律師
開庭前我能做甚麼準備?
或是問說
律師,快要開庭了,我有需要做什麼嗎?
不管你是自己打官司還是委託律師處理
都要(自己做或請律師做)做到下列三件事情喔
一、閱卷
法官都是以卷內資料去判斷誰勝誰敗,所以必須要確認法官手上的卷宗內容,已經有調查哪些證據?
還有哪些內容沒有在裡面而需要請求法官調查?還可以看到法官在卷宗資料的摺頁,去推測法官心理在意甚麼事情?
二、讀卷
詳細熟讀法院的卷宗資料,當法官問問題的時候,就可以很快速知道在哪一個頁哪一個證據是可以證明對自己有利的事情。
三、預演
事先想好開庭時法官會問甚麼問題,例如民事案件來說,第一庭一定會問原告的請求權基礎是什麼(也就是原告法律上可以主張權利的依據是哪一個條文的意思)?
還會問原告請求的事實及理由?(表明一下到底因為什麼原因可以告)
如果是被告,法院就會問答辯聲明以及答辯的要旨,意思就是問被告有沒有同意原告的請求?如果不同意就是要請法院駁回原告之訴,那為什麼不同意呢?理由是什麼?
以上簡單跟大家分享囉!
如果有其他想問的問題
歡迎直接加我個人line留言詢問喔。
陳庭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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